日期:2026/07/22

涉及SpaceX旗下星鏈(Starlink)能否來台的關鍵法案,立法院會21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正式放寬包括董事長應具中華民國籍、外國人持股比率等限制。

原《電信管理法》第36條第4項、第5項規定,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董事長應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外國人直接持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49%,直接及間接持有股份總數不得超過60%。該條款被視為影響星鏈來台意願的主要限制。

立法院會21日三讀通過《電信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後之條文明定,申請以衛星通信技術設置使用電信資源之公眾電信網路者,經主管機關審酌並核准後,得不受上述限制。而主管機關主要考量之項目有,國家安全、公眾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使用情形、電信網路整體規劃及推動、電信產業發展、電信服務市場、其他公共利益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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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管理法》修正案 放寬外資限制 給星鏈來台開綠燈。示意圖/pexels

原文出處:工商時報|《電信管理法》修正案 放寬外資限制 給星鏈來台開綠燈(點此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