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28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明定其掌理的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規劃、推動,及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等。

此外,數位發展部的次級機關為數位產業署、資通安全署。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交通委員會聯席會議5月5日初審通過發展部組織法草案;行政院所提書面報告指出,數位發展部是為實現總統蔡英文揭示,加速推動台灣數位發展政見所籌設的專責機關。

全案今天在立法院會處理。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數位發展部掌理的10款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規劃、協調、推動、審議與法規擬訂及執行;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及人才培育,以及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的擬訂、指導及監督;政府資訊、資安人才職能基準的規劃、推動及管理等事項。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明定其掌理的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規劃、推動,及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等。圖為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敲槌通過。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10年12月28日
 
圖:中央社

|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