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03

數位經濟時代下,強勢平台如Google、臉書(Facebook)衍生的競爭議題引發關注,公平會昨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歸納十四項數位競爭壟斷議題,並提出執法方向與立場,將公開徵詢意見。其中面對如澳洲、歐盟已立法要求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白皮書提出以推動議價機制為首要目標,也就是協助促進媒體業者與數位平台協商分潤機制。

Google、臉書等數位平台使用者多、依賴度高,但因在社群具優勢地位,衍生出數位生活的經濟模式與競爭的關係,是否會有平台濫用市場地位、排除其他競爭平台等爭議。公平會花了近一年時間,昨天完成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後續規畫召開座談會並參考相關意見,再調整內容,最後送委員會議審議後定稿公布。

白皮書盤整平台經濟相關的十四項競爭爭議,包括市場界定及市場力衡量、自我偏好及搜尋偏頗、搭售、掠奪性定價/低價利誘、差別取價、最惠客戶條款、限制轉售價格、網路銷售管道限制、數據隱私與市場競爭的關係、數位廣告分潤與新聞收費、殺手併購、網路不實廣告,以及演算法衍生之聯合行為等,以國外經驗、主要爭議、執法方向與立場等面向完整說明。

 
數位經濟強勢平台如谷歌、臉書衍生的競爭議題引發關注,公平會昨發布「數位經濟競爭政策白皮書」初稿,提出以推動議價機制為首要目標。聯合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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