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8/16
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獎勵補助(優惠新法) 

今(112)年6月修正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自治條例,調整部分申請補助誘因,提高業者投資意願,吸引發展產業進駐,增加就業機會。高雄市政府經發局公告今年自即日起至9月8日止受理申請第二次促進產業發展投資補助,總經費額度1億元,歡迎各地符合申請資格企業依限提出申請。

申請標準為策略性產業在高雄新增投資金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以上或增加本國勞工就業人數30人以上;
每年配合市長政策推動,公告部分產業納為重點發展產業,如:半導體、電動車、文化創意、綠色能源、生物科技、資通訊、智慧電子等,僅需新增投資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或增加本國勞工就業人數10人以上。

此外,高雄作為新南向重要的戰略基地,中央與地方合作推出「亞灣2.0智慧科技創新園區」於今年6月正式啟動,為加速園區的開發並縮短廠商投資進程,企業總部進駐園區經審議會審認合格者不受上開條件限制得申請補助。

促產補助對象:含文化創意、綠色能源、精緻農業、會議展覽、生物科技、醫療照護、觀光休閒、國際物流、海洋遊艇、智慧電子、資通訊、高加值型金屬製品製造等產業。
促產補助項目:融資利息、房地租金、房屋稅及新進用勞工薪資。


【簡介】
 
  1. 促產獎補助措施DM
  2. 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獎勵補助作業流程圖

【官方公告】
 
  1. 公告112年度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自治條例獎補助案第二次受理申請之相關事項

【法令依據】
 
  1. 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自治條例
  2. 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實施辦法
  3. 高雄市促進產業發展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

【諮詢單位】

高雄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招商處 規劃行銷股
諮詢電話:07-3368333轉2893、07-5361763
傳    真:07-5360611
住    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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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圖來源:高雄市政府經發局)